新华社成都7月31日电(记者 李倩薇)进行“抢救性”保护、设置“身份证”及保护图则、鼓励“合理利用”……记者31日从成都市房管局了解到,《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于近日发布并将于8月1日开始施行。
成都是首批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该市自2011年起全面启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在成都市图书馆副馆长、作家肖平看来,近年来虽然保护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是随着保护范围的扩大与进程的深入,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困难,特别是涉及保护图则制定、抢救保护、修缮利用等,迫切需要提高立法层级。
此次条例的出台就是为了弥补成都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上地方性法规的空白。根据条例,成都市已成立“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委员会”。今后对历史建筑将进行三种等级的保护,并就各类建筑的外部造型、饰面材料、内部主体结构与布局等提出相应的保护要求。
该条例施行后,成都市被批准公布的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将有自己的“身份证”,统一设立保护标志并编制保护图则。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由于历史建筑的特性,合理利用可能是最佳的保护方式。条例支持利用历史建筑开展与保护要求相适应的文博创意、休闲旅游、文化展览等活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多种形式投资参与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
侬好上海由新民网出品
微信号:helloshanghai2013
吃喝玩乐、上海故事、同城活动
每天热爱上海多一点,
加入小侬家族就对啦!
新民晚报官方微信
微信号:xmwb1929
有用、有益、有趣
街谈巷议微信
微信号:xinminwangshi
街头访谈,麻辣点评
今日热点
更多新闻
版权声明:
• 在本网站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美术设计、程序及多媒体等信息,未经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获得著作权人合法书面授权的,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使用时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民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 您若对稿件处理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新民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22899999 传真:021-62677454